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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楊忠翰/宜蘭報道
xyz xyz宜蘭縣1名李姓婦人,日常平凡與姚姓丈夫豪情不睦,前年8月晚間時分,她趁丈夫洗澡時,查看對方手機LINE對話,赫然發現婆婆向丈夫打小陳說,內容說起「她精力不穩」、「平白無故午夜出門」、「若何處置懲罰現在知道還不遲」等字句,李婦隨即備份相關內容,再將原本對話紀錄刪除,原以為神不知鬼不覺,孰料,2週後丈夫登入電腦版LINE,頓時察覺李婦搞鬼,憤而提出波折電腦利用罪告知。
李婦應訊時辯稱,丈夫有奉告她手秘密碼,任她隨時查看手機,均不會出言阻撓,當時她看完LINE對話後十分錯愕,才會決定複製對話內容,以便與父母討論此事,用意也只是為了留存證據;姚男應訊時則示意,他並未見告老婆暗碼,亦不曾贊成對方查看手機。
宜蘭地檢署認為,就算丈夫曾示知妻子暗碼,也不代表老婆有權任意查看手機,更別提李婦轉傳對話內容後直接刪除,顯然此舉並未經過姚男同意,罪證明確,因此將李女依入侵電腦或其他相關裝備、破損電磁記載等罪,予以簡略單純判決處刑。
以下內文出自: http://www.setn.com/News.aspx?NewsID=3619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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